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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洽会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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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乌洽会大事记:
年初,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重要讲话,中央(1992)文件决定对乌鲁木齐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各项政策,国务院函(1992)61号文件同意给新疆对外开放的八条优惠政策,一下把新疆推到了全国向西开放的最前沿。自治区党委迅速作出《关于加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两线开放”、“贸易先行”、“建设国际大通道”的新思路。
3月15日,王乐泉常务副主席主持会议讨论通过第一个乌洽会总体工作方案。
4月-7月,宋汉良书记、铁木尔·达瓦买提主席先后三次动员,四次听取筹备工作汇报。提出乌洽会以“发展地边经贸,广交内外朋友,树立开放形象,推动各项建设”为宗旨。
5月4日,王乐泉副主席主持政府办公会议,通过乌洽会会徽方案,决定拨出450万元对展览馆进行改造,增添设备,用于筹备工作。
5月15-17日,乌洽会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在昆仑宾馆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大会领导委员会和6个办公室,通过了16个工作方案,并确定开放人民会堂作为展馆,满足各省市的摊位需求。
6月6日,李鹏总理在中南海接见参加首届乌洽会北京新闻发布会的西北五省区领导时指出:举办乌鲁木齐洽谈会是西北地区的一个起步,一个发展。姚依林、邹家华、朱镕基副总理参加了会见。
田纪云副总理指示:一定要办好这次洽谈会。
6月8日下午,由七家联办单位举行的首届乌洽会北京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铁木尔·达瓦买提主席致词,赛福鼎副委员长、王恩茂副主席等出席。
6月17日,乌洽会在哈尔滨举行新闻发布会,李东辉副主席致词,石广生部长助理、杜显忠副省长出席。
6月至8月,自治区共派出由区领导带队的6个经贸代表团,赴独联体等12个国家开展招商邀请活动,并分别在莫斯科、基辅、阿拉木图、德黑兰、迪拜、乌兰巴托等地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7月28日至31日,外经贸部谷永江副部长听取外经委达列力汗副主任有关乌洽会筹备情况汇报,并决定加大邀请外商力度,组织交易总团。
8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乌洽会期间对外国来宾简化手续的通知》,交通、海关、商检、卫检、动检、公安、旅游、口岸等部门均最大限度简化入出境检查检验手续。
8月25日,国家外经贸部向乌洽会发来贺电,预祝乌洽会圆满成功。
9月2日,由新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五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安市联合举办的“一九九二年乌鲁木齐边境、地方经济贸易洽谈会”在人民会堂举行隆重热烈的开幕式。李鹏总理为开幕式剪彩,李鹏总理在首届乌洽会开幕前参观展览馆和接见中外嘉宾后指出:“首届乌洽会的成功举办是一个胜利,乌洽会要一年一年办下去,一个比一个办得更好”。
首届乌洽会9月2日开幕,9月10日闭幕,历时9天,全国各省区市共组成68个交易团,参展公司668家,到会外商近2000人,来自38个国家和地区,乌洽会实际上已成为全国性的对外经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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