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的对外贸易:
独立以来,哈萨克斯坦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一方面,尽力保持和巩固与独联体国家的经济联系,另一方面,扩大对外经贸活动范围,发展同世界的经济关系。目前,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在接受外国贷款和投资、劳务服务,同国外厂家合资建厂等原有的合作形式基础上,增加了同国外厂家联合组装机械,与外国共同组建经济技术合作机构,接受外国提供生产设备和推广农业技术,与国外财团合作开发矿藏以及由外资直接承包租赁企业等多种合作方式。有步骤地推行全面私有化。改革价格体制,实行价格自由化。调整经济结构。建立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哈萨克斯坦经济中也存在着一些短期难以克服并严重阻碍其对外经济联系发展的因素。自原苏联解体后,哈萨克斯坦从1992年以来一直是新疆最大的边境贸易伙伴,对哈萨克斯坦进出口贸易已连续七年居新疆进出口市场前列。目前新疆的
16个国家一类口岸中,对哈萨克斯坦的占7个,有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吉木乃、巴克图、阿黑土别克、木扎尔特、都拉塔等。地缘和资源互补优势成为新疆与哈萨克斯坦发展贸易的原动力,1992一1995年出口额均占新疆出口市场第一;1996一1998年出口额居新疆出口市场第二名;1999
–– 2001年对哈出口额继续位居第一位。1993年以来对哈进口贸易一直居新疆进口市场的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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